孙术校律师
孙术校律师

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

服务更有保障

  •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
  •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
  • 收费合理标准
  •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
主任律师

服务地区:全国

专业领域: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

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

137-2222-1671

接听时间:08:00:00-24:00:00

当前位置:找法网 > 保定律师 > 竞秀区律师 > 孙术校律师 > 亲办案例

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

作者:孙术校  更新时间 : 2015-02-12  浏览量:364

案情介绍:76岁的杨女士被王先生驾驶的车辆撞伤,肋骨骨折,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。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,杨女士将王先生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,索赔12万余元。近日,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杨女士的诉讼请求。

原告杨女士起诉称,2012年9月5日,原告步行至丰台区榴乡路顺八条西口处时被王先生驾驶的汽车撞伤。经交警认定,被告王先生负全部责任。原告在医院接受治疗,经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。经鉴定,原告肋骨骨折的伤残等级为十级。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,杨女士将王先生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,要求其赔偿医疗费、后续治疗费、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、鉴定费等共计12万余元。

庭上,被告王先生辩称,对交通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认可;被告王先生已经给原告垫付6000多元医疗费。

被告保险公司辩称,认可交通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;同意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合理合法损失,原告主张费用过高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王先生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,致使原告受伤,经认定王先生负全部责任;对于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,本院依法或酌情核定。据此,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5624.5元;被告王先生赔偿原告鉴定费2250元;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以上内容由孙术校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孙术校律师咨询。

孙术校律师 主任律师

服务地区:全国

专业领域: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

手  机:137-2222-1671 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: 在线短信咨询

(接听服务时间:08:00:00-24:00:00)